首 页 济宁时政 济宁社会 济宁经济 济宁综合 山东新闻 国内新闻 国际新闻 国内社会 国内文体 宽频在线 在线影院
济宁文化 济宁旅游 济宁楼市 济宁汽车 济宁健康 济宁时尚 信息广场 图文报道 魅力瞬间 宽带报纸 济宁论坛

      

·2004年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
·2004年运河文化节专题报道
·2004济宁市两会专题报道
·朱庆来跨区农机作业队随行记
网友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
首页>专题报道>旅游资讯>资讯目录  
 
旅游者的权利与义务

 

东方圣城济宁新闻网

2005-01-02

】 【打印】 【关闭

 
 


  
旅游者只有了解自己的权利义务,才能在旅游过程中知道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和遵守旅游法规、规章和有关的规定,减少旅游投诉问题的出现,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根据《山东省旅游条例》,旅游者具有以下具体的权利义务:

一、旅游者享有宗教信仰和民族风俗习惯受到尊重的权利。
    二、旅游者享有知悉旅游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有权要求旅游经营者提供服务的内容、档次费用等情况。
    三、旅游者享有自主选择旅游服务的权利;有权拒绝旅游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四、人身、财产受到损害或者旅游经营者未向其提供标准服务的旅游者,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向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旅游经营者要求赔偿或者补偿。
        (二)向损害其合法权益的旅游经营者所在地或者损害行为发生地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和组织投诉。
        (三)向人民法院起诉。
    五、旅游者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
    六、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保护旅游资源,爱护旅游设施,自觉遵守旅游秩序和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规定和卫生规定。

现在如果你需将您的投诉信发给山东省旅游投诉中心,请开始填写投诉信。

 
 
 

作者:
页面功能 【发表评论】 【 】 【打印】 【关闭
东方圣城济宁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济宁日报、都市晨刊”的所有文字和图片稿件,版权均属于 济宁日报社和东方圣城济宁新闻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 东方圣城济宁新闻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济宁日报、都市晨刊”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一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太原新闻网联系。
联系电话:(0537)2343210

为了获得最佳浏览效果,建议使用IE5.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1024*768分辨率真彩方式浏览本网站

济宁日报社电子版部制作维护 版权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不得翻录或转载

   关于我们    E-mail:dzb@jndaily.com      Tel:0537-2343210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红星东路42号,邮编:2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