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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全市刑事发案升幅比全省平均数低3.49个百分点,八类主要刑事案件同比下降5.2% ●今年继续深入开展“四大查”,继续着力抓好“九个一批”问题
3月4日晚,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巡逻民警在市区琵琶山路与洸河路交叉路口,将正在对路口等信号的汽
车采取分散司机注意力的方式抢夺车内财物的刘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在当晚进行的全市集中统一清查行动中,共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220人。这是我市建设平安济宁、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在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城乡面貌发生新的变化、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的同时,市委、市政府把建设平安济宁、构建和谐社会作为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来抓,决定利用2年的时间,把济宁建设成为全省全国最稳定最安全地区之一。去年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创建“平安市县”、“平安乡镇”、“平安村庄”、“平安社区”、“平安单位”等活动。具体工作中,强化措施,突出重点,深入扎实地开展“四大查”活动,即重拳出击抓“严打”,适时组织社会治安大清查;抓住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的问题,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广泛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大调查,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防患于未然,反复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着力抓好九个一批:对各类犯罪开展专项斗争集中打击一批,对治安秩序混乱的区域、部位集中整治一批,对后进村下派机关干部集中包驻一批,对各种矛盾纠纷集中调处化解一批,对信访“老大难”案件领导包案集中解决一批,对涉法上访问题集中处理一批,对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集中查纠一批,对影响发展环境的“三乱”案件集中查办一批,对安全生产隐患集中消除一批,有力地维护了全市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多措并举,织密筑牢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在城区,继续实施城区网格化巡防工程;在社区,初步建立起与社区管理相适应的警务机制;在农村,在巩固完善十户联防、邻里守望、义务巡逻的基础上,推广“保安进村”;在单位,加强内部安全保卫。同时,坚持重心下移,强根固本,大力加强基层党政组织、政法综治组织建设,实施万名机关干部蹲点包村;明确责任,加强督导,强化统一协调的部门协作机制,建立科学严密的监督考核机制,严格奖优罚劣的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了平安建设工作高效运转,使平安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2004年,我市刑事发案升幅比全省平均数低3.49个百分点,全市八类主要刑事案件同比下降5.2%%,入室盗窃、抢劫等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5.82%%;全市到省进京越级上访下降36%%,继续保持了无进京上访滋事的零记录;全市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同比下降5%%,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3.4%%,直接经济损失下降23.1%%,工矿商贸行业特别是危险化学品行业未发生一起重大事故,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不断增强,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不断提高。我市有2个市区和10个乡镇分别被省委、省政府和省综治委命名为“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县(市区)和“平安山东”建设先进基层单位。全市平安建设初步实现了确保社会稳定、确保安全生产、确保发展优化、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的目标,对促进全市科学发展、构建稳定和谐社会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建设“平安济宁”既是一个目标,也是一个过程。今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巩固宏观调控成果、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衔接“十一五”发展的重要一年,实现我市确定的发展目标,必须保持一个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今年,我市平安建设将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四大查”活动,继续着力抓好“九个一批”问题。着力在抓排查重疏导上狠下功夫,全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进一步加强信息预警和情报工作,加大对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加大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力度,消除安全隐患;在抓打击重防范上狠下功夫,努力减少违法犯罪。始终保持对各种刑事犯罪的主动进攻和高压态势,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对治安乱点实行滚动治理;在抓基层打基础上狠下功夫,夯实政法稳定工作的根基。不断加强乡镇政法综治组织和乡镇街道调解中心建设和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构筑严密的防控网络;在抓服务求发展上狠下功夫,切实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大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力度,加大对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经济行为的管理力度,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在抓落实求实效上狠下功夫,严格落实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健全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建设,加强经常性的监督考核,使“平安济宁”建设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确保全市安全、稳定、和谐。(本报记者李邦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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