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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宁市委 济宁市人民政府
关于“文明济宁”建设的实施意见
(2005年4月22日)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委宣传部、省文明办关于“文明山东”建设
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发〔2005〕12号)精神,结合济宁实际,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文明济宁”建设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文明济宁”建设的重大意义和目标任务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全社会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建设,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不断提高,特别是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扎实开展和农村文明街建设的全面推广,促进了人们精神面貌和城乡文明程度的明显改善,有力地推动了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但是,面对发展变化的经济社会形势,面对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面对社会转型期各种思想文化的相互激荡,精神文明建设的任务十分繁重。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决策,对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文明济宁”建设,是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形势,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的重大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升济宁的良好形象,实现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推进“经济强市、文化名市、组群结构大城市”建设的基础工程。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从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文明济宁”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切实措施,积极行动起来,掀起“文明济宁”建设的热潮。
“文明济宁”建设,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为核心、以提高全体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重点,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适应新形势,探索新途径,创造新经验,使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机制更加完善、基础更加扎实、水平更加提高、效果更加明显,全市的文明程度和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发展到一个新阶段,在全省、全国打响“孔孟之乡·文明济宁”品牌。力争我市首批进入省级文明城市行列,到2008年,力争3-4个市(县、区)评为省级和全国文明城市;到2010年,有6-7个市(县、区)被评为全国、全省文明城市(城区)和创建工作先进城市(城区),70%的城市社区被评为县(市、区)以上文明社区,60%的村(乡)镇被评为县(市、区)以上文明村(乡)镇,把济宁建设成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地区。
二、“文明济宁”建设的工作重点
“文明济宁”建设既是一个奋斗目标,更是一个奋斗过程,是今后一个时期精神文明建设的总抓手。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结合全市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从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做起,从一件件具体事情做起,从每个人自身做起,从日常行为养成做起,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使广大人民群众得到经济、政治、文化实惠。
“文明济宁”建设,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当前,要着重抓好十大行动。
(一)营造发展环境行动
突出加快发展、科学发展主题,始终把营造解放思想、干事创业、比学赶超、加快发展的浓厚氛围作为建设“文明济宁”的首要任务。(1)广泛开展“树立科学发展观、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教育活动,围绕建设“经济强市、文化名市、组群结构大城市”的战略目标,紧扣“六个坚持”、“两大亮点”、“四个突破”的总体思路,加大先进经验、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2)组织“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先进典型报告团,建立形势任务报告会制度,舆情调查分析制度、民情恳谈制度和思想政治工作联系点制度,把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危机意识、创新意识,促进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3)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精心组织好重大主题和重大典型宣传,开展系列评佳活动,开辟“文明之星”专栏,弘扬新时期的山东精神和济宁精神。(4)开展“打霸除恶”、优化发展环境专项活动,组织强有力的宣传舆论攻势,努力形成人人关注发展、支持发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对外开放。(5)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6)抓好外宣“灯下亮”工程,增强济宁对外开放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二)倡导文明礼仪行动
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围绕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开展文明礼仪实践活动,倡树文明的生活礼仪、社会礼仪、职业礼仪、涉外礼仪、校园礼仪、家庭礼仪,编写文明礼仪手册、文明市民手册,组织文明礼仪演讲团,举办“行业文明服务礼仪大赛”,继承发扬“孔孟之乡、礼仪之邦”的优良传统,让每个人都讲文明礼仪,让每个场所都充满文明新风。组织各旅游景区全面开展文明礼仪化细微服务,让游客处处体验到文明礼仪之风。
(三)繁荣先进文化行动
抓好《济宁市文化名市建设纲要》的落实,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1)加强城乡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按照全国、全省创建社会文化先进县(市、区)、乡(镇)的标准,改变图书馆、文化馆(站)、体育馆、科技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工人文化宫等公共文化设施缺乏、老化现状,在社区、镇(乡)村建立健全满足群众需要的文体活动场所、设施。(2)规划建设一批标志性的城市文化建筑,策划举办一批规模大、品位高的文化活动,提升城市文化品位。(3)整合文化资源,加强孔孟文化、始祖文化、水浒文化、运河文化等优秀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扩大济宁对外影响。(4)加大文艺精品创作力度,推出一批优秀剧(节)目,增加演出场次,建立经常性的演出机制。(5)按照建设文化名市的目标,扎实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做大做强文化产业。(6)广泛开展社区文化、企业文化、乡村文化、广场文化、家庭文化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力争在3-5年内实现城市社区都有文化中心,60%%的村庄建有设施配套的文化大院。(7)加大管理力度,取缔“黑网吧”、非法出版物和黄色音像制品,净化文化市场。
(四)打造文明品牌行动
以创建文明城市为龙头,不断提升各层面文明创建水平。(1)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户,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文明一条街、文明小康村、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打造一批城乡和行业文明品牌。(2)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兑现服务承诺,公开职责权限、审批事项、办事程序、时限要求、收费标准、办事结果及违规责任追究等事项,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打造“阳光政府”品牌。(3)深化以党政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和窗口单位为重点的群众性行风评议活动,规范110、120等社会救助服务热线,继续办好“行风热线”栏目,打造为民服务品牌。(4)开展社区道德展示、农村道德评议、“美在家庭”、“三讲一树”、“短信送文明”活动,组织好“好媳妇、好婆婆、文明家庭”评选、“一规范三管好”(规范人的言行,管好自己的手,不乱扔东西,不破坏公共设施;管好自己的嘴,不讲粗话脏话,不随地吐痰;管好自己的脚,不闯红灯,不横穿马路,不践踏草坪)活动,打造公民道德建设品牌。
(五)科学知识普及行动
着眼于提高公民的科学素质,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大力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营造学科学、爱科学、用科学的浓厚氛围。(1)开展全民读书活动,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家庭。(2)实施“科普村村通工程”,到2007年,实现全市村村有科普宣传栏。(3)在社区、农村组织科普展览、科普培训、科普咨询、科普影视展映,编发科普读物。(4)发挥大众媒体、网站的作用,开展“科技周”、“科技月”、“社会科学普及周”和“科普之春”活动。(5)深化科技、文化、卫生“三下乡”和科教、文体、法律、卫生“四进社区”活动,逐步形成常下乡、驻社区的工作机制,满足群众增长知识、崇尚文明的需求。(6)采取多种形式,教育引导群众破除迷信,打击黄、赌、毒,抵制邪教。(7)倡导婚丧嫁娶新风,破除大操大办陋习,确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塑造诚信形象行动
扎实开展“弘扬优秀传统,塑造诚信济宁”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诚信意识,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1)以金融信用、中介组织信用、产品质量信用为突破口,培育政府信用、企业信用、个人信用三大主体,建立信用道德、信用网络、信用制度三大体系。(2)政府部门特别是直接服务群众的行业主管部门和执法部门,要开展创文明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对人民群众实行服务承诺,增加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重点解决政务不公开、承诺不兑现、执法不严、作风不实、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树立机关和部门的良好形象。(3)生产、流通、服务等领域,要结合创建“文明诚信企业”、“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重点解决制假售假、欺诈经营、虚假宣传、不守合同、偷逃骗税等突出问题,做到诚信经营、文明服务。(4)各项社会事务和人际交往,要重信誉、守信用、讲信义。(5)命名推出一批文明诚信市场、文明诚信企业、文明诚信商店、文明诚信经营户。
(七)城乡综合整治行动
强化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与经营,提升品位形象和综合服务功能。(1)加快实施“绿、亮、清”工程,集中力量建设一批体现城市发展风格和文化底蕴的特色标志性工程,为城市增添亮点。(2)加大城市旧城区、小街小巷、城中村、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的整治力度,完善公共基础设施,规范公共场所秩序,优化公共环境,加强沿街店铺、建筑工地和交通站点管理,清理乱贴乱画,乱搭乱建,乱停乱放。(3)全面普及农村“文明一条街”建设,加强村庄规划,大力实施改水、改厕、改厨和改变村街面貌工程,逐步实现硬化、绿化、净化,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改变农民的生活方式和生活习惯。(4)实施道路安全畅通工程,建设“高速文明大通道”,开展交通安全“五进”(交通安全教育进企业、社区、农村、学校、家庭)和交通“三让”(车让车、车让人、人让车)活动,引导人们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实现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八)生态环境保护行动
积极倡导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和价值观念,强化人们热爱自然、关心生态、保护环境的意识,逐步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1)全面实施生态市建设规划,集中整治工业点源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突出抓好燃煤电厂脱硫改造,实施南四湖“碧水行动”计划和湿地生态保护工程。(2)加快绿色社区建设,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环保公益活动,绿化美化社区环境。(3)加大城市清理生活垃圾、改善空气质量、治理噪声、防止水源污染工作的力度,开展“打击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行动,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和城市污水处理率,关停城区供水管网内的自备井。(4)在农村大力推广文明生态村建设,实施绿色农产品认证制度,加快实施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引导农民积极发展生态农业。(5)实施大环境绿化工程,加快绿色通道、园林城市、中心镇公共绿地建设,力争年内通过“省级园林城市”验收。(6)开展全民勤俭节约活动,建立循环经济示范企业、示范园区、示范城市,加快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
(九)人人奉献爱心行动
弘扬助人为乐、见难相助的道德风尚。(1)开展“慈心一日捐”等爱心捐助活动,组织社会各界为下岗职工开展转岗技术培训,为他们提供再就业岗位。(2)积极向灾区和贫困群众捐钱、捐物,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3)采取“结对子”形式,为偏远农村送科技、送文化,认真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提高农民群众工作技能,帮助尚未脱贫的农民群众脱贫致富。(4)开展社会救助活动,建立健全新型社会救助制度,在全社会弘扬助人为乐、见难相助的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5)广泛开展“法律下乡”、“法律进社区”、“法律进万家”等活动,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6)培育和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开展“志愿星期六”、“一助一”长期结对等志愿者服务活动,搭建志愿者服务平台,扩大志愿者队伍,拓展志愿者服务领域,完善志愿者激励制度。(7)组建“无偿献血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建立青年志愿者流动“爱心血库”。(8)建立“社区义工”制度,推进志愿者社区发展计划、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做文明使者”繁星计划。
(十)关爱下一代行动
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1)在青少年中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民族精神教育和红色旅游活动,引导青少年增强爱国情感、确立远大志向,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2)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会及关工委在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各负其责又密切配合的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网络,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3)创作编演一批优秀少年儿童曲艺节目,编发乡土教材读本。(4)抓好市青少年活动中心工程、妇女儿童乐园二期工程建设,扩建和增设一批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烈士陵园等公益性场馆对中小学生集体参观一律免费,公益性图书馆要向未成年人开展免费借阅活动。(5)实施万名特困生救助工程。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对贫困学生实行结对帮扶,年内救助1.5万名贫困生。(6)组织开展以“青春·健康·文明·时尚”为主题的青少年文化联赛。(7)开展倡导文明健康上网系列教育活动,积极探索建立便于管理、有益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阳光连锁网吧”。(8)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9)研究出台解决单亲家庭、困难家庭和流动人员家庭未成年子女教育的相关措施。(10)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11)发现、培养、推出一批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典型。
三、“文明济宁”建设的组织领导
“文明济宁”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市文明委具体组织实施。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文明济宁”建设的要求,把建设文明县市区、文明乡镇、文明村居、文明行业、文明单位、文明机关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列为任期目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布局,纳入年度工作实绩目标考核内容,一把手负总责,落实分管领导,不断加大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的投入。
各级文明委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的责任。要充实加强各级文明办,使其更好地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在“文明济宁”建设中担负着重要责任,要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措施到位。各级党员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同广大干部群众一起参与到“文明济宁”建设中来。
各地各单位要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本地区文明创建的具体实施方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注重发挥各类基层组织的作用,最大程度地组织动员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文明济宁”建设,力求形式活泼,内容丰富,富有成效,防止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全民参与。各新闻单位、互联网站要把“文明济宁”建设的宣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要开设专题专栏,精心组织系列报道、专题报道和典型报道,形成强有力的舆论声势。
“文明济宁”建设十个方面的重点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层层分解任务,制定详细方案,拿出具体办法,形成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考核有力的工作体系,一件一件地抓细抓好抓实。要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工作扎实、成效明显的地区和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效果较差的地区和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
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参与,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全面推进“文明济宁”建设,向全省、全国充分展示“孔孟之乡·文明济宁”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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