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创建“文明生态村”

 

东方圣城济宁新闻网

2005-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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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泗水讯泗水县统筹城乡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今年起在全县农村开展文明生态村创建活动,以“路面硬化、两旁绿化、墙壁美化、庭院净化”为切入点,进一步推动农村文明一条街成果的巩固、辐射和延伸,改善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状况,改变农民的生活习惯,实现“经济发展、生活富裕、精神充实、环
境良好”四个目标

    严格创建标准。坚持因村制宜、分类指导、突出抓示范、量力抓普及。示范村的进村路和村内主要街道硬化、安装路灯、路旁绿化,彻底治理脏乱差,达到道路硬化、造林绿化、街巷亮化、庭院净化、整体美化;配备两室三栏,即综合文化活动室、图书阅览室和科普栏、公开栏、宣传栏,其中图书不少于1200册,建有文化体育场所;改水改厕率达到40%以上,建沼气池率达到30%以上。

    稳妥推进实施。坚持规划先行、试点带动,力求年底前各乡镇建成3至5个示范村,年内建成57个示范村;其他村因村制宜,先易后难,按照普及村标准扎实推进。工作中,先由乡镇分类筛选,确定首批示范村,县里组织外出参观考察;再选择试点村,按照规划和实施方案,扎实抓好示范村创建,期间将选出一批示范村和职能包保部门充分发挥作用,推荐创建典型,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在典型示范的基础上,抓好面上的普及型创建,引向深入。

    健全保障机制。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在乡镇、村拿一点的同时,鼓励省市级文明单位提供适量资金,主要用于为示范村购置图书、文体设施建设等;鼓励协调各种所有制企业、民营经济大户参与创建,让投资者扬名,让群众受益。建立县文明委成员单位、职能部门联系点制度,实行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将文明生态村创建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目标考核,坚持一票否决制度,并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乡镇、单位予以补贴或奖励。(庄新明王瑞卿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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