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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生态家园,不仅是当今城市发展的一项“利在当代,惠及子孙”的发展战略,更是一项具有方向性、长期性的重大抉择。我市资源优势相对明显———煤炭储量丰富,电力供应充足,淡水资源富集,这些优势在支撑全市经济大局,推动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也普遍存在资源浪费严重,掠夺式开采的现象,对生态环境造成了
巨大压力,难以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实施生态市建设规划,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科学文明发展道路,努力提升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生态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加快转变,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成为《纲要》的新要求。力争到“十一五”末,我市将治理采煤塌陷地12万亩,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在12万吨以内,林木覆盖率达到28%,城市污水处理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均达到90%以上,空气质量年平均优良天数在330天以上,争创全国园林城市和国家环境友好城市,把济宁市建设成为山青、水秀、居佳、业兴的生态家园,围绕这个主题,《纲要》在四个方面提出了要求:
实现“滨水经济” 合理开发利用
近年来,“滨水经济”被人们所重视,滨水区的开发成为国内外城市建设的聚焦点。水,是组成城市公共生活空间、营造独具特色的城市景观和生态环境的重要元素。历史上,济宁因河而兴,有水而旺,城河相依,曾经创造出辉煌的历史文明和繁荣的商贸经济,浓厚的运河文化底蕴是济宁特有的风格。现如今,济宁的未来发展不能忽略它的整体历史脉络,不能忽视济宁水系与城市的空间关系,不能丢失济宁的水乡特色。京杭运河贯穿我市南北,众多河流、湖泊散落其中,采煤塌陷地造成的水面日趋扩大,这些水体将城市的各个功能区紧密地串联起来。不久的将来,济宁市将形成“河网纵横、河湖相连,城在水中,水在城中”的独特格局,构筑济宁“水网”,实现河道、水库、湖泊水资源联网运行,当地水、黄河水、长江水联合调度,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合理配置。矿山资源,实行矿业开发项目环境评估,严禁无证开采和掠夺式开采,严禁破坏山体和生态的开发建设。在土地资源的开发保护利用中,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城市用地和建设用地管理,全面实行经营性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和挂牌交易。通过合理有序地开发利用资源实现科学发展、持续发展,更快地提升城市吸引力。
实现科学治理 改善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的改善事关国计民生,在未来5年内,我市将实施采煤塌陷地治理工程,按照宜种则种,宜养则养的原则,因地制宜建设湿地景观、生态公园,使采煤塌陷区生态恢复治理率达到60%以上。加强防护林、水源涵养林建设,减缓和遏制水土流失;搞好南四湖自然保护区建设,争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微山、泗水等6个生态示范区,科学规划南四湖渔业资源保护区等一批生态功能区和湿地,构筑运河和南四湖清水走廊、绿色走廊;开展植树造林,加强城市绿线控制,搞好城市绿化、乡村绿化和通道绿化,到2010年,实现全部荒山绿化,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60平方公里,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通过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综合治理工业点源污染、农业面源污染和生活污染、交通污染,对煤炭、电力、化工、造纸、建材、酿造等行业实施污染集中治理,关停污染严重的企业等措施,进一步改善我市生态环境。
实现能源再利用 发展循环经济
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在煤炭、建材、电力、轻工、化工等行业,发展一批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典型企业,做好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构建清洁型、绿色产业结构体系;统筹安排废弃物排放企业和再处理企业进入同一工业园区,实现上游和下游企业之间废物、能量和信息的交换,形成工业共生系统;加快开发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搞好秸杆综合利用发电;积极发展循环农业,开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培育生物质产业;推进循环型社会建设,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分选系统,推广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全面推行定额供水、分类计价、超用累进加价制度;鼓励终端用户合理用电,提高电力占资源消耗中的比例。
实现典型示范 倡导全民节约
加强宏观调控,建立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以节地、节材、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逐步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把资源节约纳入政绩考核指标,建立节约型政府绩效评估体系,使各级政府成为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主导力量;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以节能降耗为重点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加快淘汰高耗能、高耗水、高耗材的工艺、设备和产品,抓好煤炭、电力、化工、造纸、建材、生物医药6个资源节约重点行业、10个资源综合利用示范企业、20个节能节水骨干企业,建设5个循环经济示范园区,使各类企业成为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主体力量;积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的节约型农业,鼓励生产和使用节电、节油农业机械和农产品加工设备,努力提高农业投入品的利用效率;大力倡导有利于节约资源的消费方式,培养公众的节约意识与节约技能,使全体公民成为建立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支持力量。(X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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