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魏朝宾
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褒荣贬耻的社会主义新风尚不可能一蹴而就,它是一个人人自觉参与、长期坚持不懈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应做到四个“统一”。
坚持教育与管理的统一。把社会主义荣辱观内化为人们的坚定信念,进而外化为高尚行为,是复杂的过程。其中,教育的作用至关重要。各级党委
和政府一定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同时,还要加强对思想文化阵地的管理。通过褒奖“八荣”,贬斥“八耻”,激励人们积极向上,追求真善美;帮助人们辨别是非,抵制假恶丑,努力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落实到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实践中。
要坚持知与行的统一。个人的道德实践是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途径。应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贯穿和渗透于国民教育的全过程,引导人们自觉进行符合社会主义荣辱观要求的道德实践。使广大干部群众从自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在日常道德实践中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学习体现时代精神的先进人物事迹,接受社会主义崇高道德情操的熏陶。
要坚持自律与他律的统一。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形成,要靠自律,但也离不开他律。他律既包括相应制度的约束,也包括社会舆论的压力等。因此,应结合实际需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评价机制、奖惩机制和监控机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功能和作用,促进扶正祛邪、扬善惩恶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引导和督促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地按照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
要坚持典型示范与群众实践的统一。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形成良好社会风尚的过程,是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形成道德自觉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典型示范具有重要的影响和带动作用。广大党员特别是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坚持改造客观世界与改造主观世界相结合,坚定理想信念,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在社会生活中自觉树立“八荣八耻”观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