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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自今日起,市民发现盗窃、破坏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的违法犯罪,可向市公安局举报,符合奖励条件者,举报人将获得500至10000元的奖励。
举报范围主要有:盗窃、破坏架空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的;盗窃、破坏埋设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的;盗窃、破坏无线通信、广播电视设施的;违法
收购通信、广播电视线路器材的;盗卖、变卖其它通信、广播电视线路器材的违法行为;运输或窝藏被盗通信、广播电视线路器材的违法行为。
市民可以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举报,也可以书信或电话的形式举报。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可获500至10000元的奖励。市民直接扭送违法犯罪嫌疑人到公安机关的,除按照相应标准奖励外,增加奖励现金1000元。公安机关及有关单位对举报人及举报内容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严肃处理。
记者 王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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